化工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2018年12月修订)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健康和环保意识的培养,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实施办法如下:
1.对所有学生要求的关于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管理规定,所有教师必须率先认真学习国家相关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并在学生实验教学、开放实验、毕业设计实验等各环节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
2.实验中心所有教学实验室、接纳本科生进入实验的各专用科研室必须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学习的教育。
3.各教学实验室、各科研室实验室负责人为对应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进入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对未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未合格的人员不得批准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4.实验中心负责利用网络平台(BETVLCTOR伟德官网下载化工实验中心网站:http:/syzx/Index.asp;昆工化工实验中心QQ群:423919331)收集、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实验室人员健康防护知识、实验室废弃物规范处置等安全环保知识学习材料,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原则上每学期的开学前两周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完成化工实验室准入的基本安全、健康、环保知识的学习并进行化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考试,由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确认学生的安全考试通过情况。
5.学生实验项目教学过程中,学生预习环节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预习、对本次实验所用试剂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应进行了解,对设备的安全操作及必要人身防护措施应进行掌握,应知晓实验后的废弃物的规范处理。指导教师在每次实验教学前应强调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具备必要的人身防护措施、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在学生实验报告撰写中,应有一部分体现本实验的安全、健康、环保内容。
6.本科生在毕业设计(实验)期间必须通过安全培训知识学习和在线考试,同时接受指导教师的相关实验安全培训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各导师为本科生在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在毕业论文实验期间将安全、健康、环保意识教育贯彻实验研究过程。
7.进入实验室的课外开放实验学生、自主申请实验学生的指导教师和对应实验室的安全责任教师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中应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培训和过程监控。
8.在实验中心范围内的各项目教学实验室、研究团队实验室的硕、博士研究生的安全、健康、环保意识教育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导师为执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化工实验中心
2018年12月20日